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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陶冶北特——7月4日八旗香八拉环保峰会!

陶冶北特——7月4日八旗香八拉环保峰会!
发起者:
朗青
活动类型:
户外运动
活动地点:
北京 海淀 八大处(翠微绝顶)
活动时间:
2009.07.04 08:00 - 2009.07.04 17:00
截止报名:
2009年07月02日 23:00
联系方式:
13269695362
活动人数:
200 (还剩 -1 个名额)
需要审核:
不需要
  • 5043 次查看
  • 201 人参加
  • 36 人关注

活动已经结束

活动介绍

  陶冶网北特户外自2008年成立以来,一直秉承陶冶户外宗旨:健康户外,绿色户外,大众户外,没有门槛的户外;深受着广大朋友们的支持,使人员正连绵不断上升。

   北特户外截止2009年6月已发展成为一个拥有8个常务群(八旗),一个管委会群,一个交流群的大型圈子俱乐部!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加入到我们的健康行列中来,特举行这次香八拉峰会,把健康户外,绿色户外的理念传递到每一个人的心中,将健康的生活,绿色的生活进行到底!

本次峰会主题:健康户外,绿色户外,长久户外!


一、活动安排:
(一)本次活动将所有参与人员分为9个小组,北特八旗各为一组,特邀各界嘉宾为一组!八旗各组由各旗旗主和管理员带领,嘉宾组由组委会指派领队小组带领。
(二)本次活动主路线为香山到八大处,以香山水库为会师点,各支队伍从香山、八大处各自不同路线向香山水库进发,中午12点左右在水库会师。
(三)各组在行进中要将行进路线中的各种垃圾(塑料袋,水瓶,废纸等)收捡到随身垃圾袋中,全部带下山到指定垃圾处理站处理
(四)各旗旗主与各界代表单位将与北特户外管委会签订“健康户外,绿色户外”保证书,保证在今后的户外活动中永久秉承“健康,绿色”的宗旨,永不做破坏户外环境的户外人,并同时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对在陶冶北特户外活动中作出杰出贡献的成员、管委会人员颁奖。
(六)百人大聚餐(餐食均为自带食物,饮料),聚餐同时由北特八旗,嘉宾组各自代表表演节目。
(七)峰会所有成员大合影,作峰会总结。
(八)各队根据自己路线继续前行,捡垃圾。
(九)到达各自终点,下撤,会餐。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队组安排,否则请绕道
(二)报名人员请自带午餐,饮用水,垃圾袋,环保筷子(非一次性)、杯子等
(三)报名参加活动人员请穿登山运动鞋和运动衣,勿穿高跟鞋,紧身衣物
(四)各旗旗主请各自安排群内成员准备节目一个(唱歌,跳舞,朗诵,杂技,相声等均可)
(五)各旗旗主请各自围绕香山到八大处选择一条行进线路,如:香山邮局——猴子爬——好汉坡——水库——八大处或该线路反穿等多条线路。
(六)非陶冶会员报名请到陶冶体验馆登记报名。
(七)请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迟到不等
三、活动时间安排:
8:00香山邮局集合——8:10分出发——11:00香山水库——16:30八大处(翠微绝顶)——17:00下山自愿聚餐(或回家)
四、活动相关事项:
(一)宣传:
1、活动发起后各旗旗主要主动宣传,争取让更多人能参与进来。
2、多向周围的驴友或者非驴友介绍,把环保的宗旨传递给更多的人。
3、有媒体界的朋友,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出来给宣传一下哦。
4、我们会主动联系媒体进行全面报道。
5、给附近的办公楼企事业单位寄出邀请函,希望能影响更多面的人。
6、将活动帖子发布到搜狐,新浪等相关论坛。
7、本次活动我们会和海淀区环保局联系,如果可以,由它们派出工作人员对我们的仪式进行见证,且调度环保车对我们收集的垃圾处理进行支持。
(二)路线:
   本次活动由于人数众多,所以不能同走一条路线,以香山水库为中心,各旗旗主自主选择线路,上报朗青处;可两旗共一条线路,不熟悉者可提前派人探路。
(三)各旗参与人数:
  
正红,正黄,正白,正蓝,镶红5旗,每队必须出25人,镶蓝、镶白、镶黄、各旗必出20个人。各旗本群内人数不够者自行组织本群人员进行宣传,既能壮大自己的群,又能支持北特的第一次大型峰会。
(四)备注
 
本次活动为北特户外第一次大型对外活动,请各位旗主一定要鼎立协助,组织好这次活动。
(五)活动发帖
  
各期旗主在6月17日前选定好自己路线后各自发帖,各旗主统一以外挂的形式在本帖下报名。即:影儿(25),皓月(25),青青(25),斯基兔(25),老毛(25),sunny(20),twotwo(20),魔法师(20)。
(六)活动后续
  
活动后将会把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照片,名字编辑成册,永久记录于北特户外和陶冶网。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户外具有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及后果负责。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领队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财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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